近日来,听说有些经营和处理
钕铁硼废料的稀土老板遇到了麻烦。麻烦源于他们从国外进口了钕铁硼废料。具体原因我想主要有两方面:一方面出于对钕铁硼废料的误解,怀疑其为有毒废料,会造成环境污染,是不得进口的“国际垃圾”。另一方面是这些老板们在经营进口业务中行为不规范,真不知他们在报关单上,给这种物料安上了什么名目。但事到如今,作为稀土产业界存在的一个客观问题总得有个说法,总得加以解决。钕铁硼永磁材料是磁性能最优异的永磁材料,属于无毒稀土合金类,因此他的边角废料也应属于无毒金属合金废料。就类似于普通废钢一样。为了提高钕铁硼永磁材料的性能,生产中还常常加入铽、镝、钴等有价元素,其中铽、镝尤为贵重,是稀土类元素中的“贵族”。由于国外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废料中铽镝含量高,回收价值也就更高,也就深得回收者的青睐。铽镝属于重稀土元素,因国外资源短缺,绝大部分依赖从我国进口。而在我国,生产铽镝主要依靠江西等南方地区的离子型稀土资源。我国特有的离子型稀土矿虽然已被列为特殊性保护矿种,但由于市场需求的刺激,普遍存在超量开采问题。因此,处理国外钕铁硼废料,从中回收铽、镝和钕等宝贵稀土元素,实际上是把从我国出口后没有被用完的贵重稀土再回收回来。这在一定程度上,可以减轻全世界对我国重稀土资源的过度耗费,有利于我国离子型稀土资源的保护性开采。此事处理好,应该说是对我国稀土产业健康发展有利的事。但如果处理不好 则可能走向反面。处理钕铁硼废料回收稀土在我国已有多年历史,因为大家都不把钕铁硼废料看成是有毒废料,此项工作在国内几乎无人置疑,反而认为是变废为宝的好事。只要在生产处理过程中像其他稀土生产过程一样,达到环保要求也就行了。但不知是由于经营者的有意“疏忽”,还是某些管理环节上存在“误解”,钕铁硼废料至今未能在允许进口的废料商品目录中报上“户口”,以至产生了诸多本可避免的麻烦。但这终究是客观存在、值得大家关注并加以解决。问题是:究竟该由谁来给钕铁硼废料“正名”?笔者认为,这需要解决两方面问题。一是统一认识,对钕铁硼废料是否会污染环境进行鉴定,通过鉴定给他摘掉“有毒垃圾”的“帽子”。另一方面,要在上述鉴定的基础上,给钕铁硼废料进口申办“正式户口”,待批准后,他就可以名正言顺地被列入允许进口工业废料的目录中。而这些工作则需要由经营者提出申请,由行业主管部门,会同环保和海关等有关方面协商,组织稀土和环保方面的专家进行论证,给予“证明”和“正名”之后办理正式“户口”。当然,还有一些具体环节,如对经营者办理进口业务的具体要求,把钕铁硼废料归入哪个大类,对物料内容和包装有什么限制等等,都需要制订明确的规定,以利于管理。可能还有其他不同看法。如或许有人会认为,既然我国稀土资源如此丰富,目前稀土市场又供过于求,处于低迷,何必还要进口稀土废料?甚至说正是由于进口了钕铁硼废料,才更加剧了稀土市场的自相压价竞争。笔者认为此论不妥。按照这种逻辑,我国“稀土资源特别丰富”对于“自相压价竞争”岂不要负更大的责任?再说,如今我国已加入WTO,也应遵从国际游戏规则,对国内产出的钕铁硼废料和来自国外的钕铁硼废料,在是否属于有害废料上应一视同仁。对于是否给予同等“国民待遇”,则应按照国际准则和国家政策办以。上仅为一家之言,不当之处,愿得斧正。